退撫新舊制適用之時間點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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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1YQUfxPa ]

作者: leestupid (大奶綠)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請益] 退撫新舊制適用之時間點
時間: Thu Apr 28 09:14:33 2022

公教人員退撫新制已經拍板定案了

2023年7月1日後新進公教人員適用新制


這邊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版友

對於新進人員的定義?

1.考試及格:
公告分配機關後報到日起算4個月實務訓練及格
2.合格實授:
(1)考試及格後起算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取得銓敘。
(2)同上(1)程序但回溯至試用期第一天認定


以2022年高普考試為例

9月榜示

一般而言正額人員10月報到

隔年2月實務訓練期滿合格(4個月)

8月試用期滿取得銓敘(6個月)

這樣不就是適用新制了?


其他增額錄取人員、開缺時間非現缺人員就更不用說了


看了新聞的內容都沒有相關的釋疑,所以想請教大家的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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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22-04-29
建議可到publicservan再問一下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2-04-29
這個可以寫email詢問銓敘部部長信箱,由主管機關解答
會比較妥適
Tom avatarTom2022-04-29
一般來說,退撫扣繳是回溯自訓練期滿訓練成績及格、
考試及格,報送銓審並先予派代開始,也就是說自派代
生效日開始繳退撫基金,當然2023新制詳細執行細節建
請詢問銓敘部確認較妥適,可以致電退撫司或是寫部長
信箱由專人答覆
Regina avatarRegina2022-04-29
2樓謝謝
Annie avatarAnnie2022-04-29
應該是看初任日期(報到日)
Eartha avatarEartha2022-04-29
依現制來說,自106年開始全面實施未占缺訓練,受訓期
間是不計入「退休年資」,受訓期間是併計「休假年資
」,受訓期間未每月扣繳退撫基金,因此我是推測先予
派代(開始正式)生效為初任,但還是問銓敘部最準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2-04-29
既然訓練不佔缺,那為何又要把考試缺的職代因應報到而解
僱?不佔缺的話不是職代的缺還沒被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