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這個案件....律師是不是搞錯了?? - 律師工作討論Elvira · 2014-01-3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感謝各位道長的意見, 我重新看了一下判決的時間, 二審102年7月30宣判,由於不得上訴,所以當天就確定了, 而拖到 10月才有申請應訂執行刑, 原因很可能就像討論串中有一位道長所言, "檢察官不給易科罰金",因為本案此被告是高醫前婦產科主任, 在不給易科罰金的情形下, 在檢察官還沒申請之前,被告自己就先去申請應訂執行刑了。 關鍵就在於檢察官不給易科罰金,所以只好兩罪合併一起去關。 所以不是被告的律師搞錯, 終於了解了,感謝各位。 -- 律師All CommentsRelated Posts律師證書與律訓律師證書與律訓陸法官忙跳槽 年薪翻10倍公務員高考新增【公職律師】(限律師報考)公務員高考新增【公職律師】(限律師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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