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證書與律訓 - 律師工作討論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j603332002 ((′・ω・)問問)》之銘言:

原文恕刪<(_ _)>

: (四)公務人員(爬精華區的整理)
: 1.公務人員是不能請假去參加基礎訓,會違反兼職禁止之規定。
: ->有案例是法務人員請假去參加受訓,結果被懲處。

看精華區那篇文章似乎是要一次完成實習跟律訓(職前訓練兩者都包括在內)才會有問題

如果只有律訓的話,感覺還是在灰色地帶,

如果主管表明放行(但是也有講要這麼長的假得自己想辦法)

看精華區似乎也是沒有問題的樣子,不知道各位有沒有其他想法願意分享呢?


: 2.公務人員有律師執業資格者,每年都要接受追蹤。

這個如果你表明有及格證書機關就會要你填個表了,
至少我聽到四五個中央跟地方機關都這樣
不過這個似乎只做追蹤而已@@

: 3.公務人員有律師執業資格者,除非是法務類或有特別規定,
: 才可能可以幫自家機關上場辯護。
: ->不可以幫一般人(甚至是親友)的案件上庭辯護,違反兼職禁止。
: 代擬訴狀這類好像就沒差,就算沒有律師資格,本來就可以自己擬狀。

這邊也想請教一下,如果以非律師的一般人身分(非強制律師代理案件)出庭

連親友也不行嗎?因為我之前就有聽到朋友幫阿嬤去出簡易民庭

法官聽完他跟原告的關係後,也沒有多問什麼就直接開庭了

剛剛爬精華區似乎沒有找到這裡的解釋,或許是小弟我看走眼了@@

還是上面聊到的情況其實是特例呢?

小弟沒有這樣出過庭不是很清楚,還請各位前輩指點一二@@

: (五)律師訓練相關問題要去哪問?
: 全聯會:02-2381-9022
: ----------------------------------------------------------------------

--

All Comments

Carol avatarCarol2014-02-01
你和當事人關係?對本件是否清楚明瞭?有無律師資格?
應該只會問前兩者,一般不會問資格,除非有禁止非律師代理
Oliver avatarOliver2014-02-06
有律師資格就別用一般人身分開庭,容易有麻煩
Harry avatarHarry2014-02-10
有律師資格去開庭就是執行業務 如果被抓到印象中會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