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的兒虐案真的很有感處 - 社工
By Charlotte
at 2009-05-03T15:37
at 2009-05-03T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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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預防家庭暴力與虐待案件的前端應該是"社區氛圍和意識",
還有落實"兒童權利"的概念,
包括尊重兒童作為一個體的權利,
包括成人自控和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他人的意識.
否則請再多的社工,用一打一的策略沒有用。
另外安置的概念也很有風險,
對小朋友來說,家人及穩定熟悉的生活環境是最重要的,
把小孩帶離親人對他心靈的衝擊有多大,
更別說寄養家庭多少也有自己的問題,
再別提安置機構常見的性侵,霸凌,資源配置不足等議題.
最後,危機發生的曲線不是一個持續的狀態,
它可能在一個前導因素下突然發生,
重點是事件中的個體/群體有沒有意識,
知不知道該怎麼應對.
把人帶走不叫處理,
應該是去培養案家及社區能力,提供資源,觀察,引導,預防機制...
大家一起來關心,一加一才能發揮無限大的力量.
※ 引述《aweasel (瘋狂的豬)》之銘言:
: 對於社會上近日發生兩起致死的案件感到難過,
: 已經看到許多處理兒少保護的社工員疲於奔命的訪視,
: 但仍無法把意外事件變成零,即便兒童局亦推出了高風險家庭方案
: 當做預防兒虐案件的前端,
: 加上目前臺灣施行的兒虐案件處理流程及通報機制其實已經很趨近完備,
: 每位社工員亦接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規定進行查訪,但仍會發生憾事,
: 不知道各位有想過原因嗎?
: 非常贊同修正刑法以及將村里幹事加入責任通報行列,
: 或許可以達到全面通報的效果,但有想過通報之後呢?通報之後怎麼做才是最為重要吧?
: 各地方縣市政府的兒少保護社工員於接獲通報之後
: 都會依規定進行訪視以瞭解案家的狀況及兒童的危機程度,但是問題來了,
: 如果現在社會大眾全面通報後,
: 每個地方縣市政府專責於兒少保護案件的人力根本不足以應付,
: 何況還要加上已經開案服務中的個案要訪視追蹤,
: 即便各地方政府都有委託民間單位協助辦理,
: 但其實這幾年的案件成長率已經超出合理負擔的範圍,
: 想當然一定會出現排擠效應,
: 會以已經有發生狀況或是受暴事實比較明顯的案件為優先處理,那肯定會有所疏漏,
: 畢竟社工員也是一般人。
: 此外,如果當兒童有生命危險之虞,亦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進行保護安置,
: 以公權力介入以保護兒童的安全,但是問題也來了,
: 現在全臺灣的安置機構不足,各地方政府多是委託民間單位辦理,
: 但是隨著案件的成長、社會大環境不景氣的影響,
: 安置機構不足已經是全臺灣的問題,一位難求更是司空見慣的事,
: 想當然爾也是有排擠效應,會先以有具體情事的案件為優先考量,
: 即使知道這個家庭有問題、對兒童有不良影響,但礙於沒有生命危險的狀況,
: 所以這些個案就會被排到比較後面的順位,是不是這時候意外又有發生的機率?
: 國外的緊急保護安置處所通常都是公設,而臺灣目前只有少數幾個縣市有BOT的安置機構
: 如果要把兒童保護做到完備,並不是只要通報而已,如果不增加人力及硬體設備,
: 也只是將責任全部規責於一線人員,但是始終受害的都是兒童,
: 是不是應該立法,政府應依照案件的成長比例增加社工員?
: 各地方政府應該有公設的安置機構?這樣才是更本的辦法,而不只是呼呼口號而已。
: 如果國家真的要預防這樣的事情,應該更為重視的去完備保護機制,充實軟硬體設備,
: 而不是只是等著事情發生後才來馬後砲,而這次的事件也只不過是曇花一現而已。
: 那這幾個生命是不是失去的更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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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落實"兒童權利"的概念,
包括尊重兒童作為一個體的權利,
包括成人自控和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他人的意識.
否則請再多的社工,用一打一的策略沒有用。
另外安置的概念也很有風險,
對小朋友來說,家人及穩定熟悉的生活環境是最重要的,
把小孩帶離親人對他心靈的衝擊有多大,
更別說寄養家庭多少也有自己的問題,
再別提安置機構常見的性侵,霸凌,資源配置不足等議題.
最後,危機發生的曲線不是一個持續的狀態,
它可能在一個前導因素下突然發生,
重點是事件中的個體/群體有沒有意識,
知不知道該怎麼應對.
把人帶走不叫處理,
應該是去培養案家及社區能力,提供資源,觀察,引導,預防機制...
大家一起來關心,一加一才能發揮無限大的力量.
※ 引述《aweasel (瘋狂的豬)》之銘言:
: 對於社會上近日發生兩起致死的案件感到難過,
: 已經看到許多處理兒少保護的社工員疲於奔命的訪視,
: 但仍無法把意外事件變成零,即便兒童局亦推出了高風險家庭方案
: 當做預防兒虐案件的前端,
: 加上目前臺灣施行的兒虐案件處理流程及通報機制其實已經很趨近完備,
: 每位社工員亦接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規定進行查訪,但仍會發生憾事,
: 不知道各位有想過原因嗎?
: 非常贊同修正刑法以及將村里幹事加入責任通報行列,
: 或許可以達到全面通報的效果,但有想過通報之後呢?通報之後怎麼做才是最為重要吧?
: 各地方縣市政府的兒少保護社工員於接獲通報之後
: 都會依規定進行訪視以瞭解案家的狀況及兒童的危機程度,但是問題來了,
: 如果現在社會大眾全面通報後,
: 每個地方縣市政府專責於兒少保護案件的人力根本不足以應付,
: 何況還要加上已經開案服務中的個案要訪視追蹤,
: 即便各地方政府都有委託民間單位協助辦理,
: 但其實這幾年的案件成長率已經超出合理負擔的範圍,
: 想當然一定會出現排擠效應,
: 會以已經有發生狀況或是受暴事實比較明顯的案件為優先處理,那肯定會有所疏漏,
: 畢竟社工員也是一般人。
: 此外,如果當兒童有生命危險之虞,亦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進行保護安置,
: 以公權力介入以保護兒童的安全,但是問題也來了,
: 現在全臺灣的安置機構不足,各地方政府多是委託民間單位辦理,
: 但是隨著案件的成長、社會大環境不景氣的影響,
: 安置機構不足已經是全臺灣的問題,一位難求更是司空見慣的事,
: 想當然爾也是有排擠效應,會先以有具體情事的案件為優先考量,
: 即使知道這個家庭有問題、對兒童有不良影響,但礙於沒有生命危險的狀況,
: 所以這些個案就會被排到比較後面的順位,是不是這時候意外又有發生的機率?
: 國外的緊急保護安置處所通常都是公設,而臺灣目前只有少數幾個縣市有BOT的安置機構
: 如果要把兒童保護做到完備,並不是只要通報而已,如果不增加人力及硬體設備,
: 也只是將責任全部規責於一線人員,但是始終受害的都是兒童,
: 是不是應該立法,政府應依照案件的成長比例增加社工員?
: 各地方政府應該有公設的安置機構?這樣才是更本的辦法,而不只是呼呼口號而已。
: 如果國家真的要預防這樣的事情,應該更為重視的去完備保護機制,充實軟硬體設備,
: 而不是只是等著事情發生後才來馬後砲,而這次的事件也只不過是曇花一現而已。
: 那這幾個生命是不是失去的更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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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Necoo
at 2009-05-05T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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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onymous
at 2009-05-08T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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