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也想問一下,為什麼不改成像健保一樣的總額制啊?
就是說在職的每月提供退撫基金一部分,一部分由政府編列預算提撥,
假設說總額是五百億好了,這五百億就讓已退休的員工去分,
然後每個人的基本假設三職等退休,就算一份,十四職等頂退休,就算三份,
實際分到的金額由當時的情況決定,如果在職人多,大家分到的也就越多,
如果有朝已少到無法維持基本生活,就由在職的人決定是否提升提撥率,
以維持自已未來的生活(已退休者須扣除差額後才可領),這樣不是很公平嗎?
也可以實現世代互助的精神,不像現在老小公鬥來鬥去不肯團結!
這樣的話有什麼缺點嗎?
--
哈哈哈~
--
就是說在職的每月提供退撫基金一部分,一部分由政府編列預算提撥,
假設說總額是五百億好了,這五百億就讓已退休的員工去分,
然後每個人的基本假設三職等退休,就算一份,十四職等頂退休,就算三份,
實際分到的金額由當時的情況決定,如果在職人多,大家分到的也就越多,
如果有朝已少到無法維持基本生活,就由在職的人決定是否提升提撥率,
以維持自已未來的生活(已退休者須扣除差額後才可領),這樣不是很公平嗎?
也可以實現世代互助的精神,不像現在老小公鬥來鬥去不肯團結!
這樣的話有什麼缺點嗎?
--
哈哈哈~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