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考上分發後的休假請教 -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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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

小弟今年考上初等,於5月中去機關報到,
7月的高考也錄取了,10月底報到

在初等機關的日子中,請過3天喪假、1.5天病假
並在初等的實務訓練期間有合格。

現在在高考的機關,因為老家有重要事情,
明天下午要請假,星期一可能會繼續請,今天問我們人事
她說我10月底報到,所以有事假1.5天...然後叫我不要請太多天
不然可能會實務訓練不合格,明年就會有5天事假了

我想請教的是,我記得好像只有基礎訓練請假超過一定時數才會不合格
實務訓練期間應該只會延長期限吧?

另外就是我明年5天的事假,是1月1日起就有嗎?
還是要等到高考的實務訓練期滿才有?這跟我在初等機關4個多月的年資有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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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Necoo2013-12-07
事病假天數會納入長官評分參考吧
Hardy avatarHardy2013-12-11
整個訓練期間不超過1.5天 (5×4/12)
Lucy avatarLucy2013-12-15
多多加班 靠加班補休吧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3-12-19
你的報到日是你前機關的離職日吧,年資有接續,事假是3.5天吧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3-12-24
事假5日是從1月1日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