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人事問題請教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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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8年1月初任公職(普考),101年8月至102年7月育嬰留職停薪

102年7月30日復職,預計102年12月6日至高考機關報到。

想請教幾個問題

1. 我今年的另予考績是舊單位打,所以考績獎金也是舊單位發嗎?

2. 今年是否有年終? 是新單位或舊單位發?
如果有年終,是用我在舊單位的薪水來計算嗎?

3. 我離職簽寫12/6離職,剛人事跟我說我離職證明的服務期間是到12/5,
不是應該要同一天(12/6)年資才不會中斷?

4. 明年的休假天數是7天嗎?(留職停薪前是14天休假)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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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12-05
3.離職日=已不在職的第一天 服務期間是算到離職日前一日無誤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3-12-09
年資不中斷的要件是離職日與報到日同一天 報到日=到新機關服
務的第一天 並無牴觸
Joe avatarJoe2013-12-12
原PO是要去食藥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