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要說,沒有事情是一定要透過電話才可以解決的
依你所述之狀況,不怕麻煩的話,就寫狀請法院表明導引之時間地點
打電話是一種彼此簡便的方法
但如果與你聯絡的書記官沒有這種體認,喜歡寫公文回函
那你就跟他文書往返
更何況,電話會有誤講或誤聽的狀況,導致責任不清
文書如果法院誤載,那就是法院自己的問題
我覺得用文書沒什麼不好
公文上的聯絡方式,那是公文的制式格式
常常書記官不在位子上、出差,你打他分機也不一定找得到他
又通常前往執行也是好幾天前就會接到函文
我猜想你是拖著都沒去注意到再過一兩天就要去執行這件了吧~
還有,你問發言問該怎麼作的
我提供意見,或許不合用
但我看你的推文好像覺得我在刁你
很抱歉,我不是書記官,我只是一個曾經做過律師的公務員
我之前也常有跟書記官溝通的經驗
提供你意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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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所述之狀況,不怕麻煩的話,就寫狀請法院表明導引之時間地點
打電話是一種彼此簡便的方法
但如果與你聯絡的書記官沒有這種體認,喜歡寫公文回函
那你就跟他文書往返
更何況,電話會有誤講或誤聽的狀況,導致責任不清
文書如果法院誤載,那就是法院自己的問題
我覺得用文書沒什麼不好
公文上的聯絡方式,那是公文的制式格式
常常書記官不在位子上、出差,你打他分機也不一定找得到他
又通常前往執行也是好幾天前就會接到函文
我猜想你是拖著都沒去注意到再過一兩天就要去執行這件了吧~
還有,你問發言問該怎麼作的
我提供意見,或許不合用
但我看你的推文好像覺得我在刁你
很抱歉,我不是書記官,我只是一個曾經做過律師的公務員
我之前也常有跟書記官溝通的經驗
提供你意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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