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LfnnV2d ]
作者: marisa515 (marisa515)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遷讓房屋官司,請推薦適合的高屏區律師
時間: Thu Jul 16 10:52:12 2015
想請各位提供意見,謝謝。
事由如下:
我們(被告)從民國78年向原告租用屏東縣某鄉鎮的土地,並在上面搭蓋建物,
但土地上有原告的不完整建物(含鋼架、天棚),
由於原告是向國有財產局承租此土地又轉租給我們,
所以78年承租土地時沒有簽訂租約,
直到八十九年時原告突然要求簽一個三年租約,
後續就沒有再繼續簽約,但我們持續繳租,
直到100年時,國有財產局來查說原告的承租資格不符
(他爸爸去世後,原告為避免跟兄弟分割此產業,所以沒有辦理繼承),
國有財產局認定他資格不符,要求他返還土地,
所以從民國八十二年起他就沒有繳租,
民國九十九年國有財產局才發出執行命令要求原告拆屋還地,
當時我們非常緊張,因為我們的房子有可能會被拆掉,
幸好我們從民國八十二年就已設籍在此,符合國有財產局承租土地資格,
不過我們必須代替原告繳交五十多萬的罰金,才能承租那塊土地
家人評估後同意繳交罰金,並開始繳租金給國有財產局,
但原告認為我們必須繳租給國有財產局並同時繳租給他,
我們整個很火大,這三十年來我們繳了接近千萬的租金給他,
他都沒去繳租,我們還要替他繳罰金才能保住我們的土地房子,
現在我們已經跟政府承租土地了,房子也不是他蓋的,
我們實在沒理由繳租給他,因此拒絕了他的要求,
原告即在102年向我們提出訴訟,
他在訴狀中提出繳交房屋稅的證據用來證明房子是他的,
要我們返還房屋,並賠償他一百多萬的租金損失,
我們本來認為這件事我們非常站得住理,只要到法院好好說明即可,
但幾次出庭法官可能覺得我們不符法庭遊戲規則,
一直要求我們聘任律師,
這過程中我們有聘請北部的律師幫我們寫訴狀,
律師認為原告的訴求主軸是房子,建議我們土地跟房子的事情應該分開來講,
然後房子再分我們蓋的主建物和原有的鐵架天棚兩部分來講,
但若僅就房子的部分來打這個官司,
我怕我們的證據有點弱,我們雖然可傳證人作證房子是我們蓋的,
但是三十年前蓋房子也不可能有甚麼收據,那時原告也不肯讓我們做保存登記,
民國八十九年簽的租約裡面只有講他的鋼價和天棚,
沒有提到土地的部分(因國有財產局的土地不能轉租,所以無法在文件中載明)
我實在想不出我們還可提甚麼證據,
不知各位是否可給我們一些建議或推薦高屏區強大的律師幫我們,先謝謝大家了。
--
作者: marisa515 (marisa515)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遷讓房屋官司,請推薦適合的高屏區律師
時間: Thu Jul 16 10:52:12 2015
想請各位提供意見,謝謝。
事由如下:
我們(被告)從民國78年向原告租用屏東縣某鄉鎮的土地,並在上面搭蓋建物,
但土地上有原告的不完整建物(含鋼架、天棚),
由於原告是向國有財產局承租此土地又轉租給我們,
所以78年承租土地時沒有簽訂租約,
直到八十九年時原告突然要求簽一個三年租約,
後續就沒有再繼續簽約,但我們持續繳租,
直到100年時,國有財產局來查說原告的承租資格不符
(他爸爸去世後,原告為避免跟兄弟分割此產業,所以沒有辦理繼承),
國有財產局認定他資格不符,要求他返還土地,
所以從民國八十二年起他就沒有繳租,
民國九十九年國有財產局才發出執行命令要求原告拆屋還地,
當時我們非常緊張,因為我們的房子有可能會被拆掉,
幸好我們從民國八十二年就已設籍在此,符合國有財產局承租土地資格,
不過我們必須代替原告繳交五十多萬的罰金,才能承租那塊土地
家人評估後同意繳交罰金,並開始繳租金給國有財產局,
但原告認為我們必須繳租給國有財產局並同時繳租給他,
我們整個很火大,這三十年來我們繳了接近千萬的租金給他,
他都沒去繳租,我們還要替他繳罰金才能保住我們的土地房子,
現在我們已經跟政府承租土地了,房子也不是他蓋的,
我們實在沒理由繳租給他,因此拒絕了他的要求,
原告即在102年向我們提出訴訟,
他在訴狀中提出繳交房屋稅的證據用來證明房子是他的,
要我們返還房屋,並賠償他一百多萬的租金損失,
我們本來認為這件事我們非常站得住理,只要到法院好好說明即可,
但幾次出庭法官可能覺得我們不符法庭遊戲規則,
一直要求我們聘任律師,
這過程中我們有聘請北部的律師幫我們寫訴狀,
律師認為原告的訴求主軸是房子,建議我們土地跟房子的事情應該分開來講,
然後房子再分我們蓋的主建物和原有的鐵架天棚兩部分來講,
但若僅就房子的部分來打這個官司,
我怕我們的證據有點弱,我們雖然可傳證人作證房子是我們蓋的,
但是三十年前蓋房子也不可能有甚麼收據,那時原告也不肯讓我們做保存登記,
民國八十九年簽的租約裡面只有講他的鋼價和天棚,
沒有提到土地的部分(因國有財產局的土地不能轉租,所以無法在文件中載明)
我實在想不出我們還可提甚麼證據,
不知各位是否可給我們一些建議或推薦高屏區強大的律師幫我們,先謝謝大家了。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