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公務員兼職權!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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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第15條(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兼職不影響公務 下班後的工作權應予保障。


需要釋憲嗎??


※ 引述《Taimur (Shall We Dance?)》之銘言:
: 還公務員兼職權!
: 貪汙治罪條例已經包山包海,若有利益輸送當然歡迎偵辦。但是與職務無關之兼職為何不
: 能開放?不開放兼職,如何讓公務員的所得可以追得上房價?如何讓公務員培養轉職的能
: 力?
: 勞工受到競業禁止的限制,必須要有合理的補償!公務員終生受到兼職限制的合理基礎,
: 就是國家保障公務員「畢生」食衣住行等基本需求的滿足。現制底下,公務員都不可能在
: 台北市內定居了,還要大減薪、還要晚退多繳,那為何不還我兼職權?我要合法在夜市賣
: 雞排!
: (感謝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們於座談會發言支持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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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3-03-01
讚成 公務員薪水這麼低 不兼差要怎麼買的起房子阿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3-03-03
還有函釋公務員連網拍都不行勒 鳥規定
Hedwig avatarHedwig2013-03-07
沒錯,兼職只要沒有利益衝突,實在是沒有禁止的理由。
Puput avatarPuput2013-03-10
居然連兼職網拍都不行!!太冏了吧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3-03-10
憲法的工作權可以這樣解釋?公務員考試不用考憲法的嗎?
Freda avatarFreda2013-03-14
樓上可以幫我解釋一下嗎?@@"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3-03-14
真希望下班後可以兼職...我好想在假日去打工唷QQ
Agatha avatarAgatha2013-03-14
公務員服務法是長官要羈束公務員的,當然不會同意兼職的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3-03-19
我下班賣雞排不行喔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3-03-21
下班兼職最嚴重的 應該是老師吧 尤其是中小學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3-03-25
還我們兼職權!!!!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3-03-25
都有女公務員私下接網拍和外拍MODEL了...只是有沒有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