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前陣子和一個版友討論後想做的調查.
有鑑於最近時薪發案越來越多,有些案主利用時薪報價來規避預算審查
所以想用正面表列(白名單)的方式,規範出哪些工作除了以案件報價以外,
也適合用時薪來報價.
目前想的只有 旅遊類 (如:導遊/領隊/伴遊)
語文類 (如:隨行翻譯/口譯人員)
演藝類 (如:表演人員)
至於家教/工讀/行政庶務 這類有專版所以不予納入
因為對這類時薪報價的產業不熟,望版眾能給予其他意見.
不然老是看到修程式/美工這類用時薪計算真的會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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