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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核定出爐
確定與往年相同領4.4個月獎金
但有個疑問卻是眾說紛紜
因為去年行政院同意郵局新增職務加給
所以目前僅有郵局全體員工的結構
是本薪+職務加給
與其他國營只有主管有加給的算法不同
那郵局所謂4.4個月的基數是指??
Ex 營運職櫃員新人是48435+5045
新人有完整一年考績後的獎金
是本薪+職務加給做基數的23萬?[(48435+5045)×4.4=235,312]
還是只有本薪做基數的21萬?[48435×4.4=213,114]
局裡大姐說是21萬 但小組長說是23萬
當然再過幾天等大船入港就知道了
但如果是23萬
那郵差是本薪+職務加給+駕駛津貼
Ex 新人33835+6310+2674=42819
既然去年新增的職務加給能計入基數
駕駛津貼是不是也應計入基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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