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配偶在台灣工作
沒有綠卡、沒有美國收入
12個月內沒入境美國超過一個月
但有SSN(多年前唸研究所時拿到的)
有台灣收入,但年薪一百萬台幣而已
那請問身為美國公民
報稅用MFJ夫妻合併申報時
需要申報配偶在台灣的收入嗎?
也需要申報配偶在台灣的銀行存款嗎?
如果申報了會影響要繳的稅嗎?
補個資料:
南方州
美國公民年薪76000
給公司的資料是single
所以每個月預繳了超多稅
整年繳完稅年薪剩下48000(!)
等於少掉40%的收入
如果file MFJ 填寫配偶沒收入
退稅大概約5000元
但是如file 配偶台灣收入35000元
變成還要補繳幾百元美金的稅...
以美國公民這樣的低年薪來說
繳的稅真的高到吐血啊
真的不懂哪裡是不是做錯了
還要拜託大家給點意見
謝謝大家
先祝新年快樂
--
沒有綠卡、沒有美國收入
12個月內沒入境美國超過一個月
但有SSN(多年前唸研究所時拿到的)
有台灣收入,但年薪一百萬台幣而已
那請問身為美國公民
報稅用MFJ夫妻合併申報時
需要申報配偶在台灣的收入嗎?
也需要申報配偶在台灣的銀行存款嗎?
如果申報了會影響要繳的稅嗎?
補個資料:
南方州
美國公民年薪76000
給公司的資料是single
所以每個月預繳了超多稅
整年繳完稅年薪剩下48000(!)
等於少掉40%的收入
如果file MFJ 填寫配偶沒收入
退稅大概約5000元
但是如file 配偶台灣收入35000元
變成還要補繳幾百元美金的稅...
以美國公民這樣的低年薪來說
繳的稅真的高到吐血啊
真的不懂哪裡是不是做錯了
還要拜託大家給點意見
謝謝大家
先祝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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