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某單位駐點的義務律師說,如果要找他打醫療方面的官司,
我們當事人要先去翻該醫療相關的書籍,自己做功課,
並把找到的詳細資料給他看,他才接受此項委任。
請問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因為對律師工作性質方面不了解,
本以為我們只要把問題點交給律師,
律師會為我們打理好相關的一切訴訟事項,
還是我們真的要自己找資料,提供給律師?????
另想請教,一般的一場醫療官司花費下來大約多少?
北部或中部是否有推薦的律師?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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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當事人要先去翻該醫療相關的書籍,自己做功課,
並把找到的詳細資料給他看,他才接受此項委任。
請問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因為對律師工作性質方面不了解,
本以為我們只要把問題點交給律師,
律師會為我們打理好相關的一切訴訟事項,
還是我們真的要自己找資料,提供給律師?????
另想請教,一般的一場醫療官司花費下來大約多少?
北部或中部是否有推薦的律師?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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