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爬過文,但是鮮少討論所以提出問題希望版友給我建議
問題來了:院長打算聘我為正式公務人員,但是是用臨床醫事人員職位,實際作醫管行政
目前醫療役等退伍,對醫院臨床作業還有行政程序有一定程度瞭解,那麼一樣是比照
醫事人員任用條例的師(三級)xx師,但是績效獎金歸類於行政人員還是另外獨立呢?
又是不是不能像老一輩的學長姊可以轉任一般行政或是衛生行政,一輩子只能當臨床正職?
假設換地區或是同樣公立醫院有缺有介紹,一樣可以轉過去作非臨床工作嗎?
可以稍微分析一下利弊得失 或是心得嗎?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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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λ◤◥
☆ 圭≡ 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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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院長打算聘我為正式公務人員,但是是用臨床醫事人員職位,實際作醫管行政
目前醫療役等退伍,對醫院臨床作業還有行政程序有一定程度瞭解,那麼一樣是比照
醫事人員任用條例的師(三級)xx師,但是績效獎金歸類於行政人員還是另外獨立呢?
又是不是不能像老一輩的學長姊可以轉任一般行政或是衛生行政,一輩子只能當臨床正職?
假設換地區或是同樣公立醫院有缺有介紹,一樣可以轉過去作非臨床工作嗎?
可以稍微分析一下利弊得失 或是心得嗎?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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