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績優單位 丙等比例可為零
20100319 23:02:01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9日電)考績法修正案擬訂丙等不得低於3%,
引發爭議。銓敘部今晚表示,績效好的單位考列甲等以上人數比率可以
高一點、丙等人數比率低一點,甚至降至零,非齊頭式平等。
銓敘部發布新聞稿表示,考績法修正希望將機關、單位及公務人員個人
績效相結合,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因此,各主管機關可以透過對所屬機
關及其內部單位實施團體績效評比的結果,彈性分配考列甲等以上及丙
等人數的比率。
同時,考績法修正草案訂有每3年得由考試院會商其他院,視國家整體行
政績效檢討結果彈性調整考績等次比率的機制。
對外界質疑丙等訂3%,將淪為打擊異己的工具及形成輪流考丙一事,銓敘
部表示,考績法修正草案對丙等已訂有條件,未來對考績委員會票選委員
人數也將規定應超過1/2,且考列丙等將可提起復審,機關首長或主管如
有考核不實也將予以課責。
銓敘部長張哲琛上午受訪表示,丙等3%比例不會改。銓部晚間的新聞稿則
表示,丙等比率訂為3%,僅是銓敘部的擬議,銓敘部正在全省各地舉辦20
場的宣導說明會,廣徵中央及地方各級公務人員的意見,對各界及媒體所
提改革意見,也將一併彙整,提供考試院審議考績法修正草案時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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