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點費/出席費 及 月薪/工讀費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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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擔任學校出納人員,有2個問題想向大家請教


1.查詢了很多網路資料,只有查到主持人不得支領講座出席費

同場講座的同一人不得同時支領出席費跟鐘點費

若一場會議假設為14-16時,業務單位想發放14-15時 A 的出席費,15-16時 B 的鐘點費

這樣可以嗎? 若不行,又有哪些解釋可以參考?


2.C為XX專案人員有支領月薪、D為本單位職員,XX專案的經費有編列工讀金

然後C、D最近有加班(雖然我認為不是為了XX專案加班),

結果他的單位主管想要以工讀金支付他們的加班費,

又有哪些相關法條或解釋可以參考呢?


因為在學校,部分主任的法律及行政程序概念很差,沒有相關法條或解釋他們無法理解

為什麼不行(甚至想強渡關山.......)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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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na avatarUna2014-06-26
1可以喔,不能同時是指同個時段,時段不同就可以~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06-26
請他們會簽給主計呀,發不發錢權限又不在出納這邊....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06-27
而1 參考樓上,若保險可以同樣要求會簽主計認定
Hedy avatarHedy2014-06-29
我們單位有專任助理假日去當工讀生,審計部來踢退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