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有一位朋友去年考上高考
但他分配的用人時段是今年的7~8月那梯
目前因為其生涯規劃暫時轉變 想要去進修博士
博士最快錄取通知大約在6月底
我看了一下公務員進修保留資格的辦法 碩士可以保留三年 博士保留五年
但這個保留申請的提出時間點大概在何時要提出才有效呢?
我不太清楚是說分發就要提出? 還是寄給你一份報到書上面會有規定你報到的日期
在那個時間之前提出就可以?
因為我查到好像可以用錄取通知書提出保留
或者是假如已經在受訓了
可以用博士班錄取證明停訓嗎?
不知他的做法是否可行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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