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約期間3年? - 福利
By Victoria
at 2011-01-11T18:57
at 2011-01-11T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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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sumi (desumi)》之銘言:
: 親愛的各位大家好:
: 這個...我就是上次跑來發問的徬徨人士,上次感謝大家的回覆>_<
: 也有收到大家的水球...但是很抱歉我不會回水球...
: 這次又有事情想要來請教各位前輩,
: 事情是這樣的,經過幾封信的往返,把薪資談定之後,
: 我收到了關於合同的說明。
: 合同期間:3年
: 適用期間:6個月(試用期間,薪資不減少)
: 公司會幫員工繳納保險金(據說這是員工福利),
: 以及代繳大陸方面的所得稅。
: 請問一下...為什麼這個合約期間要簽三年呢?
: 問了大陸的朋友,她說過實習期間在炒人可以省保險費什麼的;
: 可是我想不到如費工夫把臺灣人弄過去,六個月炒掉的理由...
: 為什麼是三年呢...這個問題一直在我腦海中繞來繞去,
: 可以請版上的前輩,說一下你們的意見嗎?
: 不好意思...謝謝>_<
※ 引述《desumi (desumi)》之銘言:
: 親愛的各位大家好:
: 這個...我就是上次跑來發問的徬徨人士,上次感謝大家的回覆>_<
: 也有收到大家的水球...但是很抱歉我不會回水球...
: 這次又有事情想要來請教各位前輩,
: 事情是這樣的,經過幾封信的往返,把薪資談定之後,
: 我收到了關於合同的說明。
: 合同期間:3年
: 適用期間:6個月(試用期間,薪資不減少)
: 公司會幫員工繳納保險金(據說這是員工福利),
: 以及代繳大陸方面的所得稅。
: 請問一下...為什麼這個合約期間要簽三年呢?
: 問了大陸的朋友,她說過實習期間在炒人可以省保險費什麼的;
: 可是我想不到如費工夫把臺灣人弄過去,六個月炒掉的理由...
: 為什麼是三年呢...這個問題一直在我腦海中繞來繞去,
: 可以請版上的前輩,說一下你們的意見嗎?
: 不好意思...謝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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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幹如果是和台灣的公司簽訂的合同,然後外派到大陸的,應該適用的是
台灣的勞基法
如果是和大陸境內的公司(包括台資公司)簽訂的合同,並且辦理了就業証的
則適用大陸的勞動合同法, 如果沒有辦理就業証,就是非法用工,勞動合同無效
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
2、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是有嚴格規定的,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
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如果約定的
試用期長于上述規定的,按已履行的試用期的工資給予賠償。按你的說法,合同三年
試用期6個月,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的。
3、試用期解除合同也是有嚴格規定的,不是公司一句話,試用期不合格就可以解除的
試用期被証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公司要對不符合錄用條件負
舉証責任,如果不能舉証,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補償金的二倍賠償
4、你大陸朋友的說法是錯誤的,試用期也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在試用期內也是要買
社會保險的。
5、如果你的勞動合同是適用大陸的勞動合同法的話,也許可以解釋為什麼是3年了,因
為勞動合同法規定,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後 ,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
的勞動合同。一年一簽的話,兩年之後就是無固定期限,有可能是這樣的考慮
--
.發現不論哪個姑娘的名字,後頭加 個“.rmvb”或者“.avi”,看上去頓時就有了
一種 別樣的曖昧與風騷……
--
: 親愛的各位大家好:
: 這個...我就是上次跑來發問的徬徨人士,上次感謝大家的回覆>_<
: 也有收到大家的水球...但是很抱歉我不會回水球...
: 這次又有事情想要來請教各位前輩,
: 事情是這樣的,經過幾封信的往返,把薪資談定之後,
: 我收到了關於合同的說明。
: 合同期間:3年
: 適用期間:6個月(試用期間,薪資不減少)
: 公司會幫員工繳納保險金(據說這是員工福利),
: 以及代繳大陸方面的所得稅。
: 請問一下...為什麼這個合約期間要簽三年呢?
: 問了大陸的朋友,她說過實習期間在炒人可以省保險費什麼的;
: 可是我想不到如費工夫把臺灣人弄過去,六個月炒掉的理由...
: 為什麼是三年呢...這個問題一直在我腦海中繞來繞去,
: 可以請版上的前輩,說一下你們的意見嗎?
: 不好意思...謝謝>_<
※ 引述《desumi (desumi)》之銘言:
: 親愛的各位大家好:
: 這個...我就是上次跑來發問的徬徨人士,上次感謝大家的回覆>_<
: 也有收到大家的水球...但是很抱歉我不會回水球...
: 這次又有事情想要來請教各位前輩,
: 事情是這樣的,經過幾封信的往返,把薪資談定之後,
: 我收到了關於合同的說明。
: 合同期間:3年
: 適用期間:6個月(試用期間,薪資不減少)
: 公司會幫員工繳納保險金(據說這是員工福利),
: 以及代繳大陸方面的所得稅。
: 請問一下...為什麼這個合約期間要簽三年呢?
: 問了大陸的朋友,她說過實習期間在炒人可以省保險費什麼的;
: 可是我想不到如費工夫把臺灣人弄過去,六個月炒掉的理由...
: 為什麼是三年呢...這個問題一直在我腦海中繞來繞去,
: 可以請版上的前輩,說一下你們的意見嗎?
: 不好意思...謝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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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幹如果是和台灣的公司簽訂的合同,然後外派到大陸的,應該適用的是
台灣的勞基法
如果是和大陸境內的公司(包括台資公司)簽訂的合同,並且辦理了就業証的
則適用大陸的勞動合同法, 如果沒有辦理就業証,就是非法用工,勞動合同無效
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
2、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是有嚴格規定的,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
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如果約定的
試用期長于上述規定的,按已履行的試用期的工資給予賠償。按你的說法,合同三年
試用期6個月,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的。
3、試用期解除合同也是有嚴格規定的,不是公司一句話,試用期不合格就可以解除的
試用期被証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公司要對不符合錄用條件負
舉証責任,如果不能舉証,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補償金的二倍賠償
4、你大陸朋友的說法是錯誤的,試用期也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在試用期內也是要買
社會保險的。
5、如果你的勞動合同是適用大陸的勞動合同法的話,也許可以解釋為什麼是3年了,因
為勞動合同法規定,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後 ,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
的勞動合同。一年一簽的話,兩年之後就是無固定期限,有可能是這樣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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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不論哪個姑娘的名字,後頭加 個“.rmvb”或者“.avi”,看上去頓時就有了
一種 別樣的曖昧與風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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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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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ly
at 2011-01-15T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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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essica
at 2011-01-18T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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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onymous
at 2011-01-19T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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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auren
at 2011-01-20T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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