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幫客戶登打傳票內容 - 金融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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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個問題

如果今天客戶只簽名就好



但某一天他的兒子女兒

跑回來大罵說銀行A錢

說行員利用老人家看不清楚 明明只提八千 行員卻打成一萬八

請問該如何處理



金額今天是客戶寫的就沒爭議 筆跡看得出來

個人認為這種事 對行員弊 >>> 利

未來起爭議 ---> 證據少

內容有錯 ---> 銀行負責

舞弊空間也變大了 內控更難



寫傳票這麼簡單的事情 寫個一次兩次就會了

根本不是客人不會 是他懶得寫

自己寫傳票也是保護客人本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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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ly avatarLily2014-10-12
你說的這是事實,以前我在台新雖然可以口述交易但其實經
理還是比較建議讓客戶自己寫
Madame avatarMadame2014-10-15
請問,有任何契約規定除了簽名之外 必須由雙方書寫嗎?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4-10-17
"我沒看清楚"契約,從來就不是法律上用來抗辯的理由
客戶會去挑戰銀行 事實上的確也是銀行在這方面落後產業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4-10-19
大客戶的傳票都嘛自己電子套印了,反而收他們的單
Ina avatarIna2014-10-22
比較沒壓力,不用擔心少寫一個萬 還是少寫一個元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4-10-24
試問 上法院 法官會同情消費者 還是 金融業者?
若要"完全"站得住腳,就讓客戶完全書寫
Hedda avatarHedda2014-10-26
書寫與否跟是否要負責任如果扯上關係 那網購呢?
Oscar avatarOscar2014-10-28
各種定型化契約呢?
Hedda avatarHedda2014-10-31
法律問題研討會?
意思表示 VS 消費者保護法? 普通法 特別法?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4-11-02
沒人跟你研討會,只是所謂的意思表示是否有拘泥於
Mary avatarMary2014-11-04
親筆書寫而已。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4-11-07
你買東西有沒有需要寫上金額? 還是把錢交付就可以?
Jake avatarJake2014-11-09
k大我能懂您的意思,但實際上就是曾經有客戶會以此為理由
Bennie avatarBennie2014-11-11
和銀行對抗,當然確實像你說的只要客戶簽名就該負責,但對
銀行來說是某種程度上的風險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4-11-13
意思錯誤表示?
Annie avatarAnnie2014-11-16
客戶要灰什麼都可以灰的,不過法官不是這樣認為的
Doris avatarDoris2014-11-18
k大...這不是法律問題,法律銀行當然站得住腳,但關鍵就是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4-11-20
這對銀行來說是沒意義的紛爭你懂嗎?
Ethan avatarEthan2014-11-23
這問題只是單純的情理問題...客戶站在營業廳大吵大鬧總行
Eartha avatarEartha2014-11-25
客訴對分行來說就是很大的困擾了,誰和你弄到法官那...
Carol avatarCarol2014-11-27
這不是都連帶責任的嗎 ? 跟手不手寫 電腦印不印都沒關悉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4-11-30
因為上面最後簽名的都是經辦 主管 甚至客戶
Leila avatarLeila2014-12-02
所以b大是主張情理問題 那我只能說客戶的不理性
你不幫他寫一樣會有事
既然要這樣把客戶的情緒擺第一的話 我認為就沒辦法討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