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律系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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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ID5566 (得與失之間的選擇)》之銘言:
: 請問大學的法律系
: 是真的很好混嗎 還是
: 昨天去上民法
: 教我的老師 是一家中型企業公司的法務
: 他說有個法律系畢業的同事
: 竟然連什麼法定繼承都不知道 ....
: 好誇張 ...

不意外

你要是突然來問我什麼是"法定繼承"

我大概也會告訴你"我不大確定 等我查查再告訴你"

畢竟"法定繼承"並不是一個常用的法律術語

我們會說"法定繼承人"或是"法定繼承順位"

但很少會說"依法定繼承法理, 某甲為繼承人"

感覺怪怪的

做律師以後 對這些用詞都會比較謹慎一點 畢竟差一點差很多

像之前當事人信上會寫"自願離婚"

我也要查過才敢確定他是在說"兩願離婚"

"自願離婚"好像是對岸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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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 still a drunk and a junkie, man. You know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A drunk will steal your wallet."

"And a junkie?"

"Oh, a junkie'll steal your wallet, too. And then he'll help you look for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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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gina avatarRegina2009-09-27
不是修法了?
Daniel avatarDaniel2009-09-29
新修法的法律用語 也沒提到法定繼承 把施行細則弄清楚就
Emma avatarEmma2009-10-01
夠了吧
Charlie avatarCharlie2009-10-03
小弟係職業律師,我也不太明白法定既程式什麼XD
Oscar avatarOscar2009-10-05
新的法定用語也只有概括繼承有限責任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