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
私立就服收費標準中
第三條說到
營利就服機構接受僱主委任
可向雇主收取登記費及介紹費
其內容為
招募之員工第一個月薪資在平均薪資以下者,合計每一位員工不得超過其第一個月薪資
招募之員工第一個月薪資逾平均薪資者,合計每一位員工不得超過其四個月薪資
以上兩句話
能不能舉個例
我有點搞糊塗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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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就服收費標準中
第三條說到
營利就服機構接受僱主委任
可向雇主收取登記費及介紹費
其內容為
招募之員工第一個月薪資在平均薪資以下者,合計每一位員工不得超過其第一個月薪資
招募之員工第一個月薪資逾平均薪資者,合計每一位員工不得超過其四個月薪資
以上兩句話
能不能舉個例
我有點搞糊塗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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