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近期法院有約僱 已經過筆試、口試
雖然錄用名單尚未公告 但我後來有再詳細看過簡章
簡章上的錄用部分提及
自榜示錄取之日起於本院有進用需求時依序通知報到遞補,
惟具原住民身分者及身心障礙人員,
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相關規定,
於本院未足額進用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人員時,得優先僱用,
並得視需求,另行舉辦該等人員進用之相關甄試事宜。
詢問:
一、自榜示錄取之日起於本院有進用需求時依序通知報到遞補
→這個意思 應該是說明 法院有缺就會依成績高低通知報到遞補
但我想詢問的是:有進用需求時 通常「大約」是多久?
會至少一個月"以上"才會通知嗎? 還是一個月"之內"?
二、惟具原住民身分者及身心障礙人員,
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相關規定,
於本院未足額進用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人員時,得優先僱用,
並得視需求,另行舉辦該等人員進用之相關甄試事宜。
→這個意思 應該是說明 具有兩者其一的身分 會依保障法相關規定而優先錄用
我想詢問的是:若是具有原住民或身心障礙的身分而優先錄用
如同上述一的問題 通常「大約」是多久?
優先錄用的話 應該是一個月"之內"了吧!?
會有可能一週"之內"嗎?
因為目前我正要準備找工作 但擔心法院會致電通知約僱報到
所以 想瞭解榜示錄用之時 大概要多久時間會通知
若是要很久 真的會選擇工作為優先 謝謝公務員版的版友的答覆與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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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錄用名單尚未公告 但我後來有再詳細看過簡章
簡章上的錄用部分提及
自榜示錄取之日起於本院有進用需求時依序通知報到遞補,
惟具原住民身分者及身心障礙人員,
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相關規定,
於本院未足額進用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人員時,得優先僱用,
並得視需求,另行舉辦該等人員進用之相關甄試事宜。
詢問:
一、自榜示錄取之日起於本院有進用需求時依序通知報到遞補
→這個意思 應該是說明 法院有缺就會依成績高低通知報到遞補
但我想詢問的是:有進用需求時 通常「大約」是多久?
會至少一個月"以上"才會通知嗎? 還是一個月"之內"?
二、惟具原住民身分者及身心障礙人員,
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相關規定,
於本院未足額進用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人員時,得優先僱用,
並得視需求,另行舉辦該等人員進用之相關甄試事宜。
→這個意思 應該是說明 具有兩者其一的身分 會依保障法相關規定而優先錄用
我想詢問的是:若是具有原住民或身心障礙的身分而優先錄用
如同上述一的問題 通常「大約」是多久?
優先錄用的話 應該是一個月"之內"了吧!?
會有可能一週"之內"嗎?
因為目前我正要準備找工作 但擔心法院會致電通知約僱報到
所以 想瞭解榜示錄用之時 大概要多久時間會通知
若是要很久 真的會選擇工作為優先 謝謝公務員版的版友的答覆與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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