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職缺分配方式 - 考試

By Sarah
at 2015-10-27T11:16
at 2015-10-27T11:16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paul324 (冬城飛雪)》之銘言:
: 相信大家都知道,
: 正額尾和增額頭,
: 雖然名次只差一名,
: 命運卻是大不相同。
: 前者考試成績較後者好,
: 卻要面對前面一堆人選剩下的大賽缺,
: 後者反而很有機會可以挑到在增額放出的好缺,
: 實在很不公平。
: (雖然說這世界上更不公平的事情多得是啦)
: 所以突然有個想法,
: 如果選填志願的方式改成這樣,
: 不曉得可不可行呢?
: 我的想法是,
: 在選填志願的選項中,
: 加入一個"自願放棄本次分配,於下次增額職缺開出後再進行分配"的選項,
: 這個選項是參與分配的所有人都可以選的(包含正額和第一次增額)。
: 之後在下次分配中,
: 就以榜單的名次決定參與分發者的分發順位。
: 例如正額第20名和第25名都選擇延後分配,
: 那下次分配中,
: 優先順序就是原正額第20名>正額第25名>同分正額>正額補訓>一般增額
: 舉例來說,
: 某A是某類科正額最後一名,
: 該類科正額共錄取50名,
: 他可以填了25個志願後,
: 發現之後實在填不下去了,
: (因為都很賽,寧願賭增額)
: 在第26個志願序選擇"自願放棄本次分配,於下次增額職缺開出後再進行分配",
: 就不用在本次被分配到賽缺。
: 當然,
: 因為參與分配者選擇這個選項而沒被選走的職缺,
: 就會流到下次增額一起分配。
: (這點和遇到保留受訓資格者的處理模式一樣)
: 當然這個選項並不是正額吊車尾錄取者的專利,
: 如果想要的話,
: 榜首一樣可以直接放棄第一次的正額分配,
: 直接去增額以第一優先順位選缺,
: 只是應該不會有人這樣做就是。
: 這樣設計應該可以保證名次在前者,
: 絕對可以擁有比在後者更大的選擇權,
: (只是增額開缺的好壞當下不知道,所以選擇延後分配某種程度上也是在賭運氣)
: 當然,
: 也不可能無限延後下去,
: 一定會訂一個底線。
: 例如限定分發到正額+兩次增額為止,
: 第二次增額參與分配者一定要選缺,
: 就沒有延後的選項了。
: 不過這作法衍生的問題是會造成人力無法立刻補足,
: 比較不搶手的職缺補到人的時間勢必會延後,
: 這就是分發制度的公平與人員派補效率間的取捨問題了。
剛剛公布了今年高普考的職缺分配
對有些人可能不是很滿意,自己被分配到不是很想去的機關
請問分配到該機關之後,是不是三年之後就很難商調呢??
另外有關填志願的順序
比方說:
A在XX行政/技術排第60名,如果填志願第一順位填XX縣政府
最後一定會被分配去自己填的第一順位上班嗎?
--
: 相信大家都知道,
: 正額尾和增額頭,
: 雖然名次只差一名,
: 命運卻是大不相同。
: 前者考試成績較後者好,
: 卻要面對前面一堆人選剩下的大賽缺,
: 後者反而很有機會可以挑到在增額放出的好缺,
: 實在很不公平。
: (雖然說這世界上更不公平的事情多得是啦)
: 所以突然有個想法,
: 如果選填志願的方式改成這樣,
: 不曉得可不可行呢?
: 我的想法是,
: 在選填志願的選項中,
: 加入一個"自願放棄本次分配,於下次增額職缺開出後再進行分配"的選項,
: 這個選項是參與分配的所有人都可以選的(包含正額和第一次增額)。
: 之後在下次分配中,
: 就以榜單的名次決定參與分發者的分發順位。
: 例如正額第20名和第25名都選擇延後分配,
: 那下次分配中,
: 優先順序就是原正額第20名>正額第25名>同分正額>正額補訓>一般增額
: 舉例來說,
: 某A是某類科正額最後一名,
: 該類科正額共錄取50名,
: 他可以填了25個志願後,
: 發現之後實在填不下去了,
: (因為都很賽,寧願賭增額)
: 在第26個志願序選擇"自願放棄本次分配,於下次增額職缺開出後再進行分配",
: 就不用在本次被分配到賽缺。
: 當然,
: 因為參與分配者選擇這個選項而沒被選走的職缺,
: 就會流到下次增額一起分配。
: (這點和遇到保留受訓資格者的處理模式一樣)
: 當然這個選項並不是正額吊車尾錄取者的專利,
: 如果想要的話,
: 榜首一樣可以直接放棄第一次的正額分配,
: 直接去增額以第一優先順位選缺,
: 只是應該不會有人這樣做就是。
: 這樣設計應該可以保證名次在前者,
: 絕對可以擁有比在後者更大的選擇權,
: (只是增額開缺的好壞當下不知道,所以選擇延後分配某種程度上也是在賭運氣)
: 當然,
: 也不可能無限延後下去,
: 一定會訂一個底線。
: 例如限定分發到正額+兩次增額為止,
: 第二次增額參與分配者一定要選缺,
: 就沒有延後的選項了。
: 不過這作法衍生的問題是會造成人力無法立刻補足,
: 比較不搶手的職缺補到人的時間勢必會延後,
: 這就是分發制度的公平與人員派補效率間的取捨問題了。
剛剛公布了今年高普考的職缺分配
對有些人可能不是很滿意,自己被分配到不是很想去的機關
請問分配到該機關之後,是不是三年之後就很難商調呢??
另外有關填志願的順序
比方說:
A在XX行政/技術排第60名,如果填志願第一順位填XX縣政府
最後一定會被分配去自己填的第一順位上班嗎?
--
All Comments

By Selena
at 2015-10-31T11:08
at 2015-10-31T11:08

By Michael
at 2015-11-02T03:49
at 2015-11-02T03:49

By Robert
at 2015-11-03T18:09
at 2015-11-03T18:09

By Mason
at 2015-11-06T19:53
at 2015-11-06T19:53

By Selena
at 2015-11-08T10:01
at 2015-11-08T10:01

By Catherine
at 2015-11-11T23:51
at 2015-11-11T23:51

By Margaret
at 2015-11-14T23:49
at 2015-11-14T23:49

By Kyle
at 2015-11-19T17:09
at 2015-11-19T17:09

By Lily
at 2015-11-22T12:37
at 2015-11-22T12:37

By Oliver
at 2015-11-26T15:30
at 2015-11-26T15:30

By Olive
at 2015-11-26T21:10
at 2015-11-26T21:10

By Skylar Davis
at 2015-11-29T11:22
at 2015-11-29T11:22

By Jacob
at 2015-12-04T01:21
at 2015-12-04T01:21

By Zora
at 2015-12-06T14:55
at 2015-12-06T14:55

By William
at 2015-12-11T13:02
at 2015-12-11T13:02

By Kristin
at 2015-12-13T12:23
at 2015-12-13T12:23

By George
at 2015-12-15T02:03
at 2015-12-15T02:03

By Annie
at 2015-12-16T22:09
at 2015-12-16T22:09

By Isabella
at 2015-12-17T20:51
at 2015-12-17T20:51

By James
at 2015-12-19T16:05
at 2015-12-19T16:05

By Sierra Rose
at 2015-12-21T06:13
at 2015-12-21T06:13

By Tom
at 2015-12-22T02:34
at 2015-12-22T02:34

By Kelly
at 2015-12-23T14:13
at 2015-12-23T14:13

By Ursula
at 2015-12-27T08:40
at 2015-12-27T08:40

By Queena
at 2015-12-30T00:48
at 2015-12-30T00:48

By Olivia
at 2016-01-02T16:26
at 2016-01-02T16:26

By Hedy
at 2016-01-05T04:24
at 2016-01-05T04:24

By Susan
at 2016-01-09T21:57
at 2016-01-09T21:57

By Jack
at 2016-01-14T01:42
at 2016-01-14T01:42

By Bethany
at 2016-01-16T12:56
at 2016-01-16T12:56

By Ingrid
at 2016-01-21T09:55
at 2016-01-21T09:55

By Yedda
at 2016-01-23T15:13
at 2016-01-23T15:13

By Edwina
at 2016-01-28T07:35
at 2016-01-28T07:35
Related Posts
104年公務人員高普考分配結果

By Carol
at 2015-10-27T10:58
at 2015-10-27T10:58
新北市樂圓身障家資中心-誠徵社工員

By Hamiltion
at 2015-10-27T09:46
at 2015-10-27T09:46
考試生注定找不到研替嗎?

By Tristan Cohan
at 2015-10-27T05:38
at 2015-10-27T05:38
剛拿鐵飯碗就打破! 國考18人錄取資格遭

By Yedda
at 2015-10-26T21:57
at 2015-10-26T21:57
剛拿鐵飯碗就打破! 國考18人錄取資格遭

By Olive
at 2015-10-26T21:10
at 2015-10-26T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