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試用期與合格實授 -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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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

公務員任用法20條寫:
"初任各官等人員,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相當或低一職等之經驗
六個月以上者,應先予試用六個月,並由各機關指派專人負責指導。
試用期滿成績及格,予以實授"



那若是普考考上高考(且普考時委三權理委五至少一年) 後還有沒有試用期呢?

能不能不經試用期就直接拿到合格實授?

還是說雖有縮短實務訓練,但還是需要六個月的試用期?


不太懂,懇請指教>"<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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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ngrid avatarIngrid2014-02-15
可以走看看.......
Dinah avatarDinah2014-02-16
走看看是什麼意思@@?
Annie avatarAnnie2014-02-20
縮字讓您誤解, 可以"送件"看看,基本上權五就有機會
就跟你縮實務相同道理,但審定逕予改實承辦可能不同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02-25
縮實務是保訓會縮,逕改實是銓敘部承辦,認知會有差異
Jacob avatarJacob2014-03-01
瞭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