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前輩們
因這次高普考自願選填分配結果為10/27號公告,
現缺者是在收到通知函隔天開始算起 10日內要報到,
等於10/28~11/6號之間需做報到。
但因小弟很幸運的第三次被通知教召 xd~ ,教召期間為11/9~11/13號
等於報到後馬上又要去教召,因不想再去教召了,想安排出國計畫
但不清楚是否可申請公務員的延後報到?
(通知書上是有寫如有不可抗力或重大事由,可於通知函五日內向用人機關提出)
因時程上有點趕,需27之後才知分發單位,也無從先打電話詢問單位人事?
是否有過類似經驗的前輩可解或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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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這次高普考自願選填分配結果為10/27號公告,
現缺者是在收到通知函隔天開始算起 10日內要報到,
等於10/28~11/6號之間需做報到。
但因小弟很幸運的第三次被通知教召 xd~ ,教召期間為11/9~11/13號
等於報到後馬上又要去教召,因不想再去教召了,想安排出國計畫
但不清楚是否可申請公務員的延後報到?
(通知書上是有寫如有不可抗力或重大事由,可於通知函五日內向用人機關提出)
因時程上有點趕,需27之後才知分發單位,也無從先打電話詢問單位人事?
是否有過類似經驗的前輩可解或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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