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文300萬事件是否證明洗錢防治法無效 - 金融業討論

Table of Contents

好奇問一下,之前陳明文高鐵300萬事件

當初金管會說如果現金提、存在50萬內都不用申報

那如果今天我身上有200萬想規避申報等稅務問題

我就找我手頭上的銀行戶頭,假設:華南、玉山、合庫、兆豐、中信

各存40萬

這樣就回避掉50萬規定

而且都存不同家,個別行庫也難以證明連續存款

想問一下這不就是漏洞嗎?

--

All Comments

Tom avatarTom2021-08-06
存心要規避到本來就拿他沒轍啊
Elma avatarElma2021-08-11
你再說沒用,門檻就降到30萬……囧
Ina avatarIna2021-08-15
你兩百萬要有什麼稅務問題?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1-08-19
連贈與都不到好嗎
Ida avatarIda2021-08-23
客戶定期定額3000元搞的行員像調查局上身,真正洗
錢的也不會讓你抓到
Poppy avatarPoppy2021-08-27
無效 徒增困擾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1-09-01
東西本來就不是1跟0,如果某個法規一百件犯罪可以阻止個兩
成三成或更多,那他就有效益分析的價值,我看通常都是那種
懶得動腦思考的同事,才會腦袋只能接受有跟沒有兩個極端
Lydia avatarLydia2021-09-05
10家銀行也才洗400萬 吃飽太閒嗎
Lauren avatarLauren2021-09-09
不是0或1 也有成本與效益的權衡
現在等於銀行在幫調查局加班
而調查局一毛都沒出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1-09-13
邏輯不對,客戶是金融機構的還是調查局的?如果你可以做到你
的客戶絕對不會利用你的交易工具,調查局的那些養老公務員才
不想多個業務
Elma avatarElma2021-09-18
照你這邏輯 所有客戶都不是調查局的
Agnes avatarAgnes2021-09-22
不是嗎, 所有事都可以推給其他單位
照你這邏輯 賣刀子給鄭捷的也要負責
Sarah avatarSarah2021-09-26
劉備禁酒的故事沒聽過?
Yuri avatarYuri2021-09-30
銀行絕對需要回傳 所有交易紀錄
但銀行沒有權力也沒有義務去審核
Yuri avatarYuri2021-10-05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需要不斷出包,再修法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1-10-09
主要是美國司法單位認為銀行有KYC的義務 各國只是配合辦
理 畢竟美國最大 疏不見美國是怎麼重罰他們的銀行的 孟
晚舟也是這樣被抓的
Queena avatarQueena2021-10-13
罵台灣政府沒有用 全世界都要配合美國的標準 這件事不是
我們自己能夠決定的 老實說
Xanthe avatarXanthe2021-10-17
不配合就別想在美國做生意了XD
Agatha avatarAgatha2021-10-22
考評早就過了
而且有些規定是銀行自己加的
Leila avatarLeila2021-10-26
美國人可沒有要求這樣
Hedy avatarHedy2021-10-30
確實 美國只管大原則 不管細節 但這種最麻煩 扣個大帽子
就說你銀行違反 這就像有礙健全經營一樣 看誰不順眼就扣
個有礙健全經營的帽子下去 但什麼叫做健全經營?主管機
關說了算 這種用大原則的管理方式才是最麻煩的
Eden avatarEden2021-11-03
劉備禁酒是錯在未審先判,你是在訴說我審都不想審,你給我審
我就是通通放行別想叫我幫忙,懂嗎邏輯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1-11-08
遇到要鑽漏洞的就沒辦法 大股東一天不能賣超過9張否則就
Selena avatarSelena2021-11-12
需申報算門檻很低了吧 還是一堆大股東被抓到每天賣9張連
賣幾十天的新聞啊
Edwina avatarEdwina2021-11-16
我們也別扯美國 光是一個50萬
法律規定就是50萬 銀行自己要再限縮
那些就別扯美國了好嗎
Steve avatarSteve2021-11-20
中南部本來愛用現金的就不少,你是先假定人家一定是想洗
錢才會這樣判斷...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1-11-25
台灣執法本就因人設事
Hedwig avatarHedwig2021-11-29
在台灣本來就是搞笑啊,現金提存各家自己玩不整合通
報就算了、連轉帳匯款也是各家自己玩,結果就是廠商一
套產品可以到處賣錢…然後各行庫整天改來改去重複掃描
Madame avatarMadame2021-12-03
洗錢防制本來就是要假定人家一定是想洗錢阿
Isla avatarIsla2021-12-07
如果你都假定對方一錠不是想洗錢,那查核的標準在哪
一定要看起來滿臉橫肉的才是壞人嗎
Isla avatarIsla2021-12-12
洗錢的人不會只洗ㄧ次,如果你有40億要洗,早晚會有破
Mason avatarMason2021-12-16
上面就有人講了,成本效益太差,洗兩百萬也太low了,
更何況判斷洗錢是綜合評估,郭台銘的帳戶進出幾百萬
,跟一個平常沒交易突然大額進出的帳戶誰可疑?
Puput avatarPuput2021-12-20
有的銀行也不是監控50萬而已,密集的在40萬上下交易
也會申報,太明顯的規避
Robert avatarRobert2021-12-24
300萬事件早就被洗的一乾二淨了
Steve avatarSteve2021-12-28
RBA原則啦 洗個400萬就算真洗又怎樣
Hazel avatarHazel2022-01-02
首先 你要是當權派
Oscar avatarOscar2022-01-06
我的意思是,結果不是什麼都沒查出來嗎?然後大家心中還
是假定他一定有問題嘛,洗錢防制是用來偵測可疑交易,但
並不是他可疑就犯法啊...
Gary avatarGary2022-01-10
沒結果不代表沒查,調查局養了ㄧ堆案子,都馬等政黨輪
替輸誠用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2-01-07
這種政治性的案子,等換黨就會動了
Rachel avatarRachel2022-01-11
才300萬是要查什麼 無聊
Connor avatarConnor2022-01-07
所以查人民50萬不就更無聊了
Hedwig avatarHedwig2022-01-11
我很簡單,祝他兒子開什麼倒什麼
Gary avatarGary2022-01-07
300萬真的不叫洗錢啦 要洗一定都是千萬起跳
Linda avatarLinda2022-01-11
中南部一堆拿現金買車或者付房屋頭期款的事情啊,總不能
說他們都在洗錢
Kama avatarKama2022-01-07
你手上有200萬現金,目前沒有稅務問題好嗎
Zanna avatarZanna2022-01-11
是錢在流動時才有洗錢跟稅務的問題
Ina avatarIna2022-01-07
300萬是規避政治獻金法的問題
Daniel avatarDaniel2022-01-11
拿陳明文說嘴實在好笑 洗錢防制法是這樣用的嗎?
人民提大額現金走來走去不行喔 你是活在共產中國的世界嗎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2-01-07
滾回八卦版吧你 國民黨自己國庫通黨庫 你怎麼不說呢?
笑死
Olive avatarOlive2022-01-11
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