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違建越拆越大 貪官辯「中文系畢」 -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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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macs (Emacs)》之銘言:
: 陽明山違建越拆越大 貪官辯「中文系畢」不熟業務!準備進牢房了


(1) 這個抗辯其實很糟糕:

a. 建築工程, 高考明明有考營建法規
b. 從科員到小隊長應該有很多次內部訓練,
隨便找都找的到你有上過營建法規課程的紀錄
c. 法院把當初核定他升遷(單列7職等實質上應該不太算升遷,
但名目上是)的理由調出來看

怎麼可能抗辯不知道法律???


(2) 新聞只講他圖利,... 但沒講他收多少錢?

是不是又是一個別人爽, 他進去蹲的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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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21-09-14
長官一定沒責任啊嘻嘻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1-09-16
有收錢就不會只成立圖利罪,而是收賄罪。
Andrew avatarAndrew2021-09-15
還在4個月內實務訓,拿這種理由還講的過去,都當到升官了
Megan avatarMegan2021-09-17
最高法院認證耶 以後報違建不拆、越拆越大,都可以告了?
Ingrid avatarIngrid2021-09-15
不用管有沒有收錢啦 BTW一審有說沒通過收賄的測謊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1-09-17
最好上面8 9職等的都不知道
Susan avatarSusan2021-09-15
沒人追究就沒事?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1-09-17
Una avatarUna2021-09-15
不單純是最高法院個案判決,這件是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認證。https://reurl.cc/AR8gGd
Wallis avatarWallis2021-09-17
麻煩樓上某位,稍微搞懂 "均應依規定予以查報"
Noah avatarNoah2021-09-15
"拆"或"緩拆",決定權從"不在基層",本案就是逾越這一條至於本案,可以去查裁判書,就知道什麼叫做 "視而不見"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1-09-17
照理來講,這存在法條競合,瀆職罪 或者是 圖利罪
Thomas avatarThomas2021-09-15
這案子同時有另外一位公務員中槍 (溫泉的部分)
Annie avatarAnnie2021-09-17
但是,這一位中槍程度比較輕,只有到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Mason avatarMason2021-09-15
謝謝樓上解釋~
Thomas avatarThomas2021-09-17
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
Bennie avatarBennie2021-09-15
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違法構成要件之多
Steve avatarSteve2021-09-17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