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周84小時制與特休假計算 - 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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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人資先進

資方某甲與勞方某乙約定
雙周工作時數為84小時

但因周末已彈性調整為休假日未上班
所累積之應上班未上班時數每雙周4小時
將由年度特休中抵扣
故特休會被扣除13天
扣到零不倒扣

上開約定的適法性如何
勞方若不服此約定
應如何主張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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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la avatarUla2014-05-04
工時調移要勞方同意 特假日期雙方約定 怎樣看資方都沒
辦法強迫一定要這樣抵
Ingrid avatarIngrid2014-05-07
我看錯了 以為是國定假日抵 抵不夠再用特休抵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05-11
所以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特休日期雙方議定 你不同意就可以
結案了 另外你還可反過來質疑他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的
Eartha avatarEartha2014-05-12
19個國定假日都放了嗎 教師節有放?行憲紀念日也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