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政風人員涉誣告案的台灣高等法院指出,公共工程市場龐大,
為爭奪利益,有意競逐的廠商往往弄得黑函滿天飛,意圖藉行政監
督干預機關運作;政風、主計、檢調人員忙成一團,若沒盡責查察
把關,有可能造成公務員不敢勇於任事、棄守法令賦予的專業裁量
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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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說的沒錯 但是誰有辦法改變這個體系
完全無事證 遞送黑函的張姓立委助理、呂姓前檢察官
跟2名完全只想把責任丟檢調 沒有擔當的政風人員吳姓主任、李姓組員
可以說完全沒事
鐵工局總工程司劉慶豐跟主任秘書沈國良
在毫無不法的狀況下
卻要被官司折磨多年
所以你們說
台灣以後政府行政體系的效能會愈來愈好 還是愈來愈不好
現在在執行公務 牽扯到行政裁量上的認定
就算基本上即使規定跟前例都有了
還是沒有單位或人要認
誰願意站出來認 當個有擔當願意做事的公務員 這個人以後就很容易出事
政風除了當東廠之外
也有保護守法公務員的義務吧
但是這點我從來沒看過哪裡的政風有在負責了
連收到廠商禮物送給他們 政風也不太願意處理
說你要自己想辦法退回去後 簽上去 再會辦過來 這樣他們就會有記錄
靠北 那要你們幹嘛 檔案室就有留了啊
一整年只看他們辦一辦那種沒用的防弊講座
可以養一堆冗員
只有我覺得政風可以完全廢掉
然後行政體系效率反而會提升嗎?
※ 引述《bota (llll)》之銘言:
: 這篇不討論政風人員,討論行政程序
: 就新聞來看: (1) 本來以為是獨家供應, 一直洽那家議價
: (2) 要原來合作的那家廠商降價, 他不要
: (3) 事後發現, 還有另外的供應商,
: (4) 找另外的供應商議價,
: (5) 另外的供應商得標
: (6) 原來那家廠商去檢舉
: 評: 感覺這個做法相當大膽,
: 一般人會避免後面的訟累, 會重新公告, 讓大家來投?
: 沒這樣做, 直接找其他家來議價, 相當大膽 (感覺也不符22條任何一款)
: 被檢舉也是在意料之中,... 程序有瑕疵, 原來的廠商一定會修理你的阿
: 另外,他要簽與他家議價前, 應該要會政風, 政風那時候沒提反對意見,
: 也怪怪? (沒會政風會計?)
採購一定會簽政風啊
代表要走限制性招標 政風明明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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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a.udn.com/focus/2016/06/13/22101/index.html
: 雙重凌遲!公務員被誣陷 政風不查就送辦
: (前略)
: 高院判決指出,鐵工局總工程司劉慶豐為了替國家省公帑,辦理計軸器採購案時多次請獨
: 家代理的廠商降價,但廠商不配合;2010年4月,鐵工局辦理採購計軸器模擬設備標案,
: 發現另有一家公司是這項產品代理商,因而採限制性招標與這家公司議價。
: 隨後一名自稱某立委辦公室助理的張姓男子,帶著轉任律師的呂姓檢察官,約鐵工局主任
: 秘書沈國良「喝咖啡」,兩人向沈遞交檢舉函,聲稱劉慶豐涉弊。但沈國良認為檢舉函沒
: 寫檢舉人姓名或簽章,也沒依正常途徑遞交,研判是商業糾紛而沒處理。
: 鐵工局2010年5月決標,由議價的公司以2746萬元得標,立委辦公室5天後函文交通部政風
: 處、鐵工局政風室,指採購案有弊,要求疑點未釐清前不可簽約。
: 解釋有憑據 政風仍送辦
: (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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