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等一些相關問題請教 -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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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 拿到一個新的offer 報到日期是 4/11 號

於是我 3/16向老闆提出離職申請 ,年資一年以上,查過勞基法是20天前宣告

昨日老闆約談我 ,說公司的規定是一個月前宣告 ,說一堆 XXXXX

我想請問大家,老闆如果不願意讓我準時走 ,不給我離職證明及健保轉出單

我該如何是好,新公司報到必繳文件......

還有一個問題是 4/11是新公司報到,勞健保部分是4月份新公司加保就好嗎?

還是兩邊都要加保呢? 我擔心舊公司會一堆名目扣錢,之前同事離職就發生這種狀況

麻請大家解惑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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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03-30
依勞基法20天即可,記得要辦理公司的離職程序,避免反咬
你曠職,如果公司堅持不讓,可向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健保
原公司退保後至新公司加保就好,原公司不收四月保費,
至新公司繳納保費就好,另外要注意投保日期銜接!
Cara avatarCara2016-03-31
謝謝您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