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各位前輩及人事高手:
機關因用人因素,長官有先告知調缺,
長官當初說由XX行政調為XX技術(XX為同一職組),
不影響職等,工作職務、工作地點皆未變。
現收到縣府派令後,才告知職缺由委四-五或薦六,被調至委四-五。
(目前為三本二。)
因當初有問過人事,人事當初和現在都說未影響我的權益,
(不影響薪俸)
現在才叫我簽具自願降調同意書(我是非自願調職),
可否不簽具同意書,會有什麼影響?
想問前輩意見或有人遇過類似狀況嗎?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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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因用人因素,長官有先告知調缺,
長官當初說由XX行政調為XX技術(XX為同一職組),
不影響職等,工作職務、工作地點皆未變。
現收到縣府派令後,才告知職缺由委四-五或薦六,被調至委四-五。
(目前為三本二。)
因當初有問過人事,人事當初和現在都說未影響我的權益,
(不影響薪俸)
現在才叫我簽具自願降調同意書(我是非自願調職),
可否不簽具同意書,會有什麼影響?
想問前輩意見或有人遇過類似狀況嗎?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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