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是去年(98年)高考二級進去公務體系的,我看到實務訓練計畫表之職務列等此欄
載明為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本人的問題如下:
1.前4個月訓練期間的薪水是以六本三敘薪嗎?
2.4個月後才以七本一敘薪嗎?
3.假如未來沒有佔到高缺,是不是只能到頂七?
4.訓練計畫表的的職稱與人事行政局公文不同,這樣子是ok的嗎?
以上問題,請各位熱心的先進不吝指教,謝謝!
--
載明為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本人的問題如下:
1.前4個月訓練期間的薪水是以六本三敘薪嗎?
2.4個月後才以七本一敘薪嗎?
3.假如未來沒有佔到高缺,是不是只能到頂七?
4.訓練計畫表的的職稱與人事行政局公文不同,這樣子是ok的嗎?
以上問題,請各位熱心的先進不吝指教,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