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律師的生涯規劃為何?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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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lapladada (夢想啟程~*)》之銘言:
: 假設27歲左右考取(研究所已畢或無研究所 且已服完兵役)
: 接下來是:
: 實習律師 => 在某家事務所當菜鳥律師
: => n年後 => 以成為原事務所合夥人為目標 類型A
: => 經驗夠了 出去自己開事務所 類型B
: => 不怕死 直接自己開事務所 類型C
: 一般來說是那一個呢?


圖應該是這樣畫才對:

非訟
↗進 in house 類型A:多半是年紀漸長不能再操或是回歸家庭
實習律師→受雇律師→合夥人 類型B:需天時地利人和兼備才能殺出一條血路
↘自己跟幾個人出來開 類型C:多半是原所鬥爭失利或是不甘升遷
落於人後憤而自立開創新天地

訴訟
↗自己開
實習律師→受雇律師→合夥人
↘自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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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08-04-27
推!不過去USA後,如果留得下來,應該路線可以多一兩條..:)
Eden avatarEden2008-05-02
美國景氣衰退,現在連大陸LLM都留不太下來了
Lucy avatarLucy2008-05-06
至於JD,實在太少已經有台灣律師執照的人念,可能成本太高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8-05-11
去年本校畢業的大陸LLM,有些已經被laid off了.....
Dora avatarDora2008-05-15
喔喔 感謝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