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台胞服務中心主任汪友華透露,「上海市台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可望今年底
前完成立法並實施,未來在上海的台灣民眾將領先外商、港澳居民及大陸其他30個省市區
民眾,享有「準市民待遇」,台灣民眾在就學、就醫等方面的權益都將等同於上海市民。
今年7月20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由上海市台辦主任李文輝提出的「上海市台灣
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草案)」。這項規定最受矚目之處在於首度提出給予台灣民眾「
準市民」待遇,對台灣民眾較為關注的子女就學、就醫和社會保障等民生領域,賦予台灣
民眾與上海居民同等待遇。
「草案」還規定,不只台商本人,包括台胞投資者及同住配偶、子女、父母及在上海合法
就業的台胞及其同住配偶、子女、父母都可享有此項優惠。大陸31個省分已有17個訂有地
方台商投資保護規定,上海是第一個賦予台灣民眾「準市民待遇」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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