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減薪 - 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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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人資大大

今天2/19 公告減薪20%

日期從2/1開始生效

可以申訴嗎 有什麼申訴管道

原來我從2/1開始的日薪是x0.8 3/5發薪可以少發20%

這樣不合法吧 要去哪裡申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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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drew avatarAndrew2009-02-23
你可以請主管回復原有薪資,對方不同意則可請求資遣
Gary avatarGary2009-02-27
除此之外沒別的了,這是勞動條件變更(可詢問當地勞工局)
Lydia avatarLydia2009-03-03
薪資變動是需要雙方面同意的...
Ethan avatarEthan2009-03-07
未經勞資雙方合議,片面更改勞動條件或契約者,違法!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9-03-10
想請教說違法,是違反那條法令?有罰則嗎?願聞其詳。
Liam avatarLiam2009-03-15
因為不才的理解跟erty大一樣,不是接受,就是資遣,無所謂
Madame avatarMadame2009-03-18
違不違法的問題。
Annie avatarAnnie2009-03-22
勞基法就有明訂要勞資雙方同意
Regina avatarRegina2009-03-25
所以是簽同意留下 不簽被fire 應該是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