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10.12北市政二字第09931375200號函
有關您以市長信箱詢問有關公開徵求廠商投標適法性問題,本處答復如下:
一、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2項規定:「本法所稱公開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廠
商投標。」其目的係將政府採購資訊公告週知,使符合資格者均有參與競標之機會
。查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歷經7次招標,新工處均依規定將相關資訊登載於行政院
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電子採購網,符合資格者均可參與投標,與政府採購
法第18條之規定相符。
二、政府採購資訊公告上網後,若政府機關欲提高廠商投標意願,而請求廠商投標之行
為,政府採購法並無明文禁止,且受邀廠商參與投標後,仍須與其他不特定廠商公
平競爭(如評選或比價),故邀標行為並不影響採購公平性。
三、綜上,除非政府機關有限定特定資格、洩漏底價或其他不法行為影響採購決標之結
果,否則尚不得遽認邀標行為違反政府採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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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流標n次, 為提高廠商投標意願,... 邀請合作過的廠商投標,...
然後, 台北市政風處說, 邀請之後, 仍需評選or比價, 所以不影響
採購公正性 ( 公告之後, 已經推定所有廠商都知道了
邀標只是再提醒廠商, 不要工作一忙, 忘了投標 ,... 政風處應該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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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您以市長信箱詢問有關公開徵求廠商投標適法性問題,本處答復如下:
一、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2項規定:「本法所稱公開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廠
商投標。」其目的係將政府採購資訊公告週知,使符合資格者均有參與競標之機會
。查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歷經7次招標,新工處均依規定將相關資訊登載於行政院
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電子採購網,符合資格者均可參與投標,與政府採購
法第18條之規定相符。
二、政府採購資訊公告上網後,若政府機關欲提高廠商投標意願,而請求廠商投標之行
為,政府採購法並無明文禁止,且受邀廠商參與投標後,仍須與其他不特定廠商公
平競爭(如評選或比價),故邀標行為並不影響採購公平性。
三、綜上,除非政府機關有限定特定資格、洩漏底價或其他不法行為影響採購決標之結
果,否則尚不得遽認邀標行為違反政府採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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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流標n次, 為提高廠商投標意願,... 邀請合作過的廠商投標,...
然後, 台北市政風處說, 邀請之後, 仍需評選or比價, 所以不影響
採購公正性 ( 公告之後, 已經推定所有廠商都知道了
邀標只是再提醒廠商, 不要工作一忙, 忘了投標 ,... 政風處應該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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