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表格疑問 - 海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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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是以INTERN的身份工作(J1)

去年七月中開始工作

九月中時因為工作的地方結束營業

十月被調到其他州,也換另一個雇主

但聖誕節前我的薪水都是由雇主匯至一家公司(PayMax)

再由他們匯到我的銀行帳戶

這家PayMax公司在Georgia

州稅也是扣在GA

即使我在賓州工作

聖誕節後一直到現在則由現在的雇主直接給支票

這樣我是該有兩張w2嗎?

本來是認為我報稅的話是用1040NR-EZ表格

用efile填表格時填銀行的利息收入時

系統說有利息收入的話要用1040NR(不知道有沒有記錯)

之前爬過文說就算利息很少也要報

我的銀行利息不到$1也要報?

還有就是不曉得租屋支出可不可以抵稅?

2008時因參加過WORK AND TRAVEL

當時用1040NR-EZ報過稅

但現在卻不知道是要填寫哪個表格?

PS.單身,無撫養小孩,收入$100,000以下

順便一問

在1040NR-EZ的Insructions提到的tax credit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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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ea_Job 海外工作版匿名ID: OverseaJob 禁止轉錄本帳號所發表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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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ry avatarHarry2010-03-26
租屋不能抵聯邦稅;你的問題在1040nr或nrez的說明書都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