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預告登記問題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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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實摘要

跟(前)女友合購房子登記在我名下 她出一百萬八十元(頭期款+裝潢+電器)

我出一百五十萬頭期款以及負責後續貸款 購屋時有將房子預告登記給她

當初全部交給建設公司的代書處理

內容是:「在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予請求權人前,不得移轉予他人」

目前因故分手 但她跟她家人要求三百萬才肯解除預告登記 超出我預算太多

詢問認識的代書 原本是說上法院還是可以舉證她實際付出的金額

後來又說預告登記的內容對我很不利

因為我必須舉證我們只是債務關係而沒有要把產權移轉給她

另外她目前也不肯搬出去 要我付錢才肯搬走 該如何處置?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新北市板橋土城
2-事實發生地:新北市

三、諮詢費:願意

四、預算區間:5000元/h 或可報價

五、委任事項:僅先諮詢,若有後續願意再予委託

六、案件進度:無

七、開會時間:可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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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umar avatarKumar2022-03-03
推薦陳育騰律師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2-03-06
有回覆到您的信箱囉~^_^
Mary avatarMary2022-03-03
已站內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