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人資的前輩一個問題
我們公司的外勞目前是以17280的最低薪資標準聘僱
但其中還另有文章~17280中有2000是以生產獎金為名目設立
當員工請假的時候,會從這裡把錢扣掉...
所以外勞的薪資有可能不滿17280的標準...
我想請問各位,這樣的方式究竟是合法還是不合法?
另外滿一年有七天特休的條例
也適用於外籍勞工嗎?
感謝各位的指教^^
--
我們公司的外勞目前是以17280的最低薪資標準聘僱
但其中還另有文章~17280中有2000是以生產獎金為名目設立
當員工請假的時候,會從這裡把錢扣掉...
所以外勞的薪資有可能不滿17280的標準...
我想請問各位,這樣的方式究竟是合法還是不合法?
另外滿一年有七天特休的條例
也適用於外籍勞工嗎?
感謝各位的指教^^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