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festream (咪路貓與黑黑兔)》之銘言:
: 進入新單位後,發現單位內同仁幾乎都有採購法證照,但是因為標案少,
: 加上歷年來的風氣很封閉,裡面的採購流程、採購表單都和前機關完全不同,
: 採購人員各自也有一套自己的流程,很難適應,XD~~
: 但小弟最難接受的,是首長核定底價的作風
: 例如說第一次開標,底價是100萬,沒有廠商進入底價流標
: 第二次開標時,以在新北市政府的經驗,通常不會有首長「敢」核的比第一次還高
其實我還蠻訝異,你前一個單位會這樣解讀法條的,
我們來推想一個假設的情境(thought experiment)
假設這個案子已經流標7次了
你每次底價都訂的比前一次低
100,90,80,70,60,50,40
第八次,你建議底價30萬?
你覺得你的案子有標出去的一天嗎?
: 但是這邊,若是第一次流標,首長都會核的比第一次高(例如110萬)
: 開標主持人會很困擾~~
: 而且,勸也勸不聽~~連主計、政風都提醒過他這樣子社會觀感不佳
: 其實參考「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第10(決標程序)的第(17)點之
: 「未更改招標文件內容而重行訂定之底價,除有正當理由外,
: 較廢標前合格廠商之最低標價為高」
: 首長只要不高於第一次廠商報價,確實是不違法,但是這一點很容易被廠商利用
: 要是我是廠商,學聰明了,第一次就都報得高導致流標~~
假設這是一個拿到標案就可以現賺十倍的案子,
你故意報的高高的,想要第二次公告來讓機關墊高底價(再多賺10%orn%)
但其他廠商不會這樣跟你玩,
我合理報價(假設機關訪價切實),第一次開標就會拿到,現賺十倍 ===>
而你為了多賺可能的10%利益,但結果是零,甚麼都沒拿到 ===>半路殺出
程咬金是也===>也就是說, 很少廠商會為了多賺那10%的小利,冒著被其
他廠商搶走10倍的利益的風險的
ps: 當然圍標是例外,。。。不過人性上來講,
就算三個人事先講好,第一次故意報的高高的。。。但十倍的利益在眼前
有人會出賣其他兩人的機率甚高 ---> 事先講好報1000萬以上, 但就
是會有人報900萬,通殺
只要利益夠大,。。。廠商互相出賣是輕而易舉的事
: 反正第二次機關會升底價,大家有錢賺,不是嗎?
: 該怎麼勸長官勒?他這樣做很可能會被檢調盯上啊~~
既然是不違法,檢調要盯甚麼?
--
: 進入新單位後,發現單位內同仁幾乎都有採購法證照,但是因為標案少,
: 加上歷年來的風氣很封閉,裡面的採購流程、採購表單都和前機關完全不同,
: 採購人員各自也有一套自己的流程,很難適應,XD~~
: 但小弟最難接受的,是首長核定底價的作風
: 例如說第一次開標,底價是100萬,沒有廠商進入底價流標
: 第二次開標時,以在新北市政府的經驗,通常不會有首長「敢」核的比第一次還高
其實我還蠻訝異,你前一個單位會這樣解讀法條的,
我們來推想一個假設的情境(thought experiment)
假設這個案子已經流標7次了
你每次底價都訂的比前一次低
100,90,80,70,60,50,40
第八次,你建議底價30萬?
你覺得你的案子有標出去的一天嗎?
: 但是這邊,若是第一次流標,首長都會核的比第一次高(例如110萬)
: 開標主持人會很困擾~~
: 而且,勸也勸不聽~~連主計、政風都提醒過他這樣子社會觀感不佳
: 其實參考「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第10(決標程序)的第(17)點之
: 「未更改招標文件內容而重行訂定之底價,除有正當理由外,
: 較廢標前合格廠商之最低標價為高」
: 首長只要不高於第一次廠商報價,確實是不違法,但是這一點很容易被廠商利用
: 要是我是廠商,學聰明了,第一次就都報得高導致流標~~
假設這是一個拿到標案就可以現賺十倍的案子,
你故意報的高高的,想要第二次公告來讓機關墊高底價(再多賺10%orn%)
但其他廠商不會這樣跟你玩,
我合理報價(假設機關訪價切實),第一次開標就會拿到,現賺十倍 ===>
而你為了多賺可能的10%利益,但結果是零,甚麼都沒拿到 ===>半路殺出
程咬金是也===>也就是說, 很少廠商會為了多賺那10%的小利,冒著被其
他廠商搶走10倍的利益的風險的
ps: 當然圍標是例外,。。。不過人性上來講,
就算三個人事先講好,第一次故意報的高高的。。。但十倍的利益在眼前
有人會出賣其他兩人的機率甚高 ---> 事先講好報1000萬以上, 但就
是會有人報900萬,通殺
只要利益夠大,。。。廠商互相出賣是輕而易舉的事
: 反正第二次機關會升底價,大家有錢賺,不是嗎?
: 該怎麼勸長官勒?他這樣做很可能會被檢調盯上啊~~
既然是不違法,檢調要盯甚麼?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