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逢假日 - 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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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遇到一個議題,非自己碰上的實例

A女於4/30下班後,生產了。其未提前申請產假。

那他的產假是從哪天起?

4/30?5/1?5/4?

我的認知為5/1,因為,該員4/30已滿正常工時。所以從隔天5/1起算。

但是,發生此例的單位卻是從5/4起

目前還想不到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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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ma avatarElma2015-05-10
從第一個上班日開始算
Wallis avatarWallis2015-05-15
上班日
Liam avatarLiam2015-05-15
如果5/1-5/3是他的休假日 她可以先休假再請假
Mason avatarMason2015-05-16
查了性平法、勞基法、相關解釋令,其皆無強制雇主得於第
James avatarJames2015-05-16
一個上班日給其產假,不知上述的法規源自?
Lily avatarLily2015-05-19
(89)台勞動三 字第 0046941 號 函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5-05-20
我記得法規是產假要包含分娩日,例假日包含在產假內不另
多給假,所以遇到年假的覺得很虧XD 公司要優於法規放寬
給假標準當然是可以的
Xanthe avatarXanthe2015-05-22
所以這就是弔詭的地方,法律規定要從分娩日起且不能放棄
Freda avatarFreda2015-05-25
目前做法雖然對勞工好,從我的角度來看與法律不合
Edith avatarEdith2015-05-25
樓上是有什麼問題嗎?難道勞基法規定7天年假,公司給你
14天,你還要說不行與法律不合嗎
Rae avatarRae2015-05-27
我以爲是babymother,原來是資方版,還想說回覆的奴性
怎麼那麼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