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我的工作是服務業
月休6日(會有兩天的加班費)
於3/8到職,公司讓我排休4天
有另請1天事假
拿到薪資單後發現公司沒有多發兩天加班的錢
會計的說法是上個月以月休8天來計算
但若以此看,是否應該讓我排休6天才符合比例
爭論一番後,他說會補我薪水
但他表示那兩天的薪水原本已經有給了
只會補發少算加班費的錢
ex:應給1495-已付1000=補495
但那1000本來就是我該有的薪水吧?
(就算休假也會有的錢)
其中一天則說因為我請假故沒有加班費
但我請假也是有被扣薪的呀
我的認知為應補發兩天休息日加班的錢
請各位前輩協助解惑,謝謝!!!
3月實際領到的薪資結構為(不算勞健保)
本薪/30*24
-事假扣薪
+伙食津貼
--
我的工作是服務業
月休6日(會有兩天的加班費)
於3/8到職,公司讓我排休4天
有另請1天事假
拿到薪資單後發現公司沒有多發兩天加班的錢
會計的說法是上個月以月休8天來計算
但若以此看,是否應該讓我排休6天才符合比例
爭論一番後,他說會補我薪水
但他表示那兩天的薪水原本已經有給了
只會補發少算加班費的錢
ex:應給1495-已付1000=補495
但那1000本來就是我該有的薪水吧?
(就算休假也會有的錢)
其中一天則說因為我請假故沒有加班費
但我請假也是有被扣薪的呀
我的認知為應補發兩天休息日加班的錢
請各位前輩協助解惑,謝謝!!!
3月實際領到的薪資結構為(不算勞健保)
本薪/30*24
-事假扣薪
+伙食津貼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