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較關於勞資協調基金會?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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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

由於接到通知需出席一場勞資協調的會議

地點是在財團法人台南勞資協調基金會

主要協調事項是員工不滿意離職之後特休假需返還

ex.2003.11.12 到職 , 2010.10.18 離職 , 已休特休需全數返還

因為敝公司是採用預開休假的方式給予員工特休
(第一年到職即開假,往後每年1/1開整年度特休)

故只要當年度未過到職日即代表當年度未滿一年 , 特休不屬於員工

且明定於工作規則中.


因第一次處理勞資協調事項也從未接觸過該單位

不知道版上是否有前輩可以提點 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別注意 ??

感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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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0-11-28
你是指你們公司沒有給這名員工2010的特休假嗎?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0-11-30
你們的工作規則有沒有問題呢?
Kelly avatarKelly2010-12-01
特別休假是勞基法定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