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薪水計算方式合理嗎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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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今年剛從太陽能跳到某間LED照明廠任職

聘書上的薪資結構中有個固定加班費約7K-8K上下 .

這個月領到薪資單的時候 , 卻發現固定加班費為0 .

上個月因為壘殘請了四天病假 . 薪資單上已經列出扣除2000多薪資

但是沒想到固定加班費一毛都沒領到 ,

打電話問完薪資課後的答案如下:

公司固定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是:

(以你當月上班的時數-150小時後的時數)*固定加班費每小時薪資

請問這樣子計薪方式合理嗎 ?

那不就等於我請一天假等於被砍兩次薪水.....

薪資課說這是六二制計算方式 , 當初面試跟聘書上完全沒提到這種東西...

我理解的固定加班費是每天上超過8小時之後的2小時列入固定加班費計算

結果公司用這種方式去計算 , 搞的我不知道這樣是對還是不對 .

只好上來請問各位前輩了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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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3-03-11
當然不合理啊,都扣掉請假的錢了
Hazel avatarHazel2013-03-12
.....聽說公司一直以來都是這樣計算的 囧
Dinah avatarDinah2013-03-13
當然不合理
Ivy avatarIvy2013-03-16
不爽不要做 不然就去告死他啊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03-20
因為我不知道這六二制到底是啥東西或是合不合理
所以才先上來詢問 :)
Freda avatarFreda2013-03-23
怎看都不合理...
Lucy avatarLucy2013-03-27
請假的時數應該算在上班時數內再減去150,多餘的再算加班~
Yedda avatarYedda2013-03-27
我門單位是這樣算~
Doris avatarDoris2013-03-29
以我公司扣法是(N/30)*4/2,除2是因為病假扣半薪
Callum avatarCallum2013-03-30
沒聽過固定加班費……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3-04-04
沒聽過加班費……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04-06
很合理阿...就是時薪100........
Lauren avatarLauren2013-04-09
哪裡合理了...就是公司想凹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