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修法第38條第四項 合理嗎?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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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修法第38條第四項
施行後退休生效者 應按退休生效時之待遇標準計算每月退休所得 不再隨在職同等級人員
本俸之調整重新計算

這合理嗎? 都不用考慮CPI嗎
至少應該比照勞保年金每5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調整吧
否則錢越來越薄 等到老時還夠生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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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ma avatarIrma2017-07-15
我也有注意到,因為公務員以後只領5年,所以不用考慮CPI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7-07-18
你是不是誤會啦,名義上是「退休金」實際上是「撫恤金」
Poppy avatarPoppy2017-07-21
以後不考慮物價指數調漲已退休人員退休金,但是可以根
據經濟等指標調降退休金XD
Rachel avatarRachel2017-07-24
67條有規定可以調整,但是我個人認知只會往下調整,
想要往上調整,門都沒有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7-27
因為可以隨經濟情況調所以不隨本俸調,看著吧!就算不調降
有哪個黨敢調升的?光是跟本俸連動就已經很吃虧了,上次調
本俸是什麼時候?這中間勞保都調兩次了已經
Mary avatarMary2017-08-01
所有的政策設計都是為了選票,削弱公教人員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