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出缺勤之罰款 - 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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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個問題,老闆有指示出缺勤的規定想要用罰款的方式來執行是否妥當?

例:當月份的遲到或早退,第一次和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則扣薪水500

當月份的曠職除了當天的薪水不給予外,還必須加扣薪水1000

諸如此類的罰則

請問有沒有違反勞基法的規定,如果有違反了哪條

謝謝回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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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uput avatarPuput2011-09-14
第26條
Jake avatarJake2011-09-17
26條是預扣工資,上面沒有預扣是發生後才扣不是26條
Queena avatarQueena2011-09-22
是22條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不過要看是否另有同意書
Hedwig avatarHedwig2011-09-26
有的話可以扣,但債權合不合理看民法25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