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匯款
一定有借方取條
將借方登錄在貸方匯款科目上面即可
若為現金匯款!可婉轉的告知客戶,希望留下名字和電話
至少退匯的時候可以找得到人退還給他
※ 引述《Hessin (休德烈 傑曼)》之銘言:
: 請問臨櫃匯款超過三萬要看身分證件有沒有強制性?
: 如果客戶拒絕出示的話,且金融機構對於"無法辨識"身分的客戶!!!
: 金融機構 是否 可拒絕辦理匯款?
: 因為查網路資料關於這部分的資訊不是很多
: 所以想請問有沒有人清楚金管會在這部分的規定.....
: 如果沒按照金管會的相關規定執行,是否有相關的罰則?
: 今天第一次碰到完全不提示證件的客戶而且覺得我們在刁難他....
: 難道其他金融機構不用檢驗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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