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又結婚可請婚假嗎?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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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flying (toflying)》之銘言:
: 我朋友是公務員
: 最近結婚 竟然放了快一個月的婚假
: 真是線慕死我了
: 我很好奇耶
: 如果之後離婚了又再跟別人結婚
: 那還可以請婚假嗎?
: 還是有規定一生中只能請一次婚假啊?
: 如果可以無線請 那每年都來結婚好了 XD

沒查到函示停止適用

不怕吃大餅吃柳丁歡迎吧

發文單位: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發文字號: (65)局參 字第 06524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65 年 04 月 01 日
資料來源: 人事行政法規釋例彙編 (二) (84年8月版) 第 1527-1528 頁
相關法條: 公務員服務法 第 12 條 ( 36.07.11 版 )
要  旨: 公務人員離婚後再與原配結婚可否給予婚假



全文內容:公務人員離婚後與原配再婚者,准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規定,給予婚假
兩星期。 (按現為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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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acy avatarTracy2010-05-10
哇 這樣子跑迴圈就可以放假到退休
Harry avatarHarry2010-05-11
我媽說她就有同事這麼做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05-15
哈哈哈哈,跑迴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