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單的流程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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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大家:

主管已簽准我於102年1月16日辭職,所以我只工作到1月15日

我想在1月初工作幾天後就開始用我102年度的休假到1月15日,

但主管今天出國,到1月8日才回國,那時候我已經在連休了

因為要趁連休那段時間搬家,所以想先跑完離職單程序,

但昨天在跑離職單的程序時,到最後一關的主管那邊時,主管卻說

離職單他要在1月15日才蓋章,要我即使休假也要專程來一趟,

我向他解釋我那時已搬回家了,他仍然堅持我還是要在最後一天出現,

要我當天特意搭車北上跑這程序。

但是我同事們都說這些程序本來就可以提前跑完,15日那天可以不必出現,

主管卻說我直到15日都是他的員工,所以我一定要15日那天才能跑完離職單流程

請問主管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可以的嗎?麻煩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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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 avatarJack2012-12-29
當然阿 你是16日離職 16日應該要到